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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办法
2014-11-06 10:17  

为加强我院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,规范财务收支行为,保障各项经费的安全、合理使用,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经费预算管理:各部门在开展各项活动之前,需进行经费预算,由主席团负责对经费预算的初步审批,通过后交由团委书记卫军帅老师审批。

二、现金管理

1.现金收付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,学生会主席及办公室主任对现金收、付凭证(发票)要认真审核、严格把关,符合规定、手续健全、数额相符的,方可收、付并当面点清。

   2.对每次办理完的现金收、付凭证,办公室主任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,做到日清月结、帐款相符,各部门领款人在领款后要签字。

三、报销管理

  1.费用预报及审批程序

  各项活动经费,由主席团和办公室统一管理核算,实行费用预报制度。各项开支需提前拟定计划并经团委书记同意,未预报和未经同意的不予报销。

   2.审核签字

  各种报销单据需统一开具发票,由经办人、学生会主席、办公室主任和团委书记及学院副院长签字,方可报销。未开具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。

3.打印室报销

对于学生会的各项打印费用,由办公室负责对账并开具发票统一报销。各部门在打印后需注明明细,由该部门副部以上人员签字。  

四、报销时间

   财务报销实行定时报销制度。每周二前需要报销的部门须将经主席审批后的发票交由办公室主任,每周四办公室主任到校财务处报销,领款人领款后签字。

五、财务职责与监督

   实行定期财务报告制度。办公室主任每两月要将财务收支情况向领导汇报;每半年对各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报;必要时,领导可随时查询有关情况。

商学院团委、学生会

2011年10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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