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原则
团结友爱、协作创新
二、基本条例
1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2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校纪校规;
3、各部门各司其职,互相帮助;
4、对待工作积极认真,对待同学和蔼可亲;
5、准时参加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,有事需请假;
6、严格遵守“六杜绝”;
三、奖惩条例
1、我院团委、学生会对于工作优秀、成绩出色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评奖评优,分别给予“优秀部门”、“先进个人”、“优秀干事”等荣誉称号并加以表彰;
2、对表现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将予相关处分,具体情况如下:
1)、例会三次不到者予以警告处分,因病或有事不能到会者需提前请假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会;
2)、对于职责内工作不积极不认真者予以警告处分;
3)、对于其他部门求助不予理睬的予以警告处分;
4)、三次警告者予以停职;
5)、因违法乱纪或有严重错误受到学校处分者予以停职。
共青团安工大商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二年九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