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:
根据我校与土耳其杜姆卢珀纳尔大学签署的两校合作协议,我校拟选派优秀学生赴土耳其杜姆卢珀纳尔大学交流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交流期限与资助
1、交流期限
交换生交流期限为一个学期或两个学期。
2、资助
根据两校协议,交换生免交土耳其杜姆卢珀纳尔大学学费,但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。交换生受土耳其梅夫那拉项目资助,资助事宜由杜姆卢珀纳尔大学负责落实。2015-2016年资助办法为:给予被录取学生一学期奖学金(按4个月计算),每月750TL(约合250美元),其中的70%每月发放;余下的奖学金根据交换生学业完成情况发放。
二、选派专业与名额
根据两校交流协议,具体选派专业及名额如下:
专业名称 |
本科生名额 |
硕士研究生名额 |
机械工程 |
2 |
2 |
材料科学与工程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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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工程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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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工程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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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工程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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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科学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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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工程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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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工程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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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学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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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贸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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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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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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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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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语言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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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请条件
1、本次交流对象为我校上述专业2014级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(硕士研究生仅限机械工程专业);
2、本科生GPA不低于2.5,研究生GPA不低于3.0;
3、外语成绩良好,每学期外语单科成绩75分以上(含75分)且口语成绩较好者,优先考虑取得CET-6、CET-4证书者或其它英语水平证书者;
4、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校规校纪。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文化素养,且无不良纪录者;
5、身体健康,无特殊病因,具有独立学习和生活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者;
6、个人或家庭有相应经济支付能力。
四、办理程序
1、学生个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递交书面出国(境)留学申请,填写《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出国(境)审批表》(附件),个人成绩单(标注GPA并加盖教务处公章)及英语水平证书至国际教育学院(东区汇文楼A401/校本部主楼314);
2、学校国际教育学院根据报名情况,组织材料审核和面试;
3、学校出国(境)留学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后赴土人选;
4、在学校国际教育学院指导下办理赴土耳其相关文件及手续。
五、 报名期限
报名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2015年4月9日。
咨询电话:2311023/2315905